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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知识产权律师讲述 商标的使用与禁忌的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2-12-16 11:53:40

  一、商标的使用与禁忌的规定是什么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名称国歌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标志禁止作为商标使用;其他商标的使用与禁忌的规定。接下来将由苏州知识产权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苏州知识产权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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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按照规定商标如何授权

  1、按照规定商标授权需要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商标图样、相关说明、个人或企业身份证明等材料和缴费,之后经商标局初审、复审都通过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公告。

  2、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苏州知识产权律师,苏州知识产权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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